DB22/T 1191-2011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1-06-30 实施时间:2011-06-30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是我国北方地区的一种重要森林类型,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然而,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因素的影响,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的面积和质量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损失。为了保护和恢复天然次生蒙古栎林,制定了DB22/T 1191-2011 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要求:规定了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的目标、原则、范围和适用条件等要求。其中,强调了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复杂性,要求在恢复过程中注重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稳定性。

2. 技术措施:包括了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的具体措施,如土地利用方式调整、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其中,强调了植被恢复的重要性,要求采用多种植物物种进行恢复,注重植物的适应性和生态功能。

3. 技术方法:规定了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的技术方法,如土地改良、植物繁育、土壤改良等。其中,强调了技术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要求在实施过程中注重技术创新和实践经验的积累。

4. 技术标准:规定了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的技术标准,如植物选育标准、土壤改良标准等。其中,强调了技术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求在实施过程中注重标准的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5. 技术评价:规定了天然次生蒙古栎林生态恢复的技术评价方法和指标,如植被覆盖率、土壤质量指标等。其中,强调了技术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要求在实施过程中注重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调整和改进技术措施。

相关标准:
1. DB11/T 1190-2011 天然次生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2. DB22/T 1192-2011 天然次生松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3. DB22/T 1193-2011 天然次生落叶松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4. DB22/T 1194-2011 天然次生云杉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5. DB22/T 1195-2011 天然次生红松林生态恢复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