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189.1-2011
无公害农产品天麻 第1部分 产地环境条件
发布时间:2011-06-30 实施时间:2011-06-30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天麻的生产地,包括土壤、水源、气候、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二、土壤要求
1.土壤pH值应在6.0-7.5之间。
2.土壤有机质含量应不低于1.5%。
3.土壤全氮含量应不低于0.15%。
4.土壤速效磷含量应不低于0.01%。
5.土壤速效钾含量应不低于0.20%。
6.土壤重金属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水源要求
1.水源应为地下水或山泉水。
2.水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水源应无污染,周围环境应无化肥、农药等污染源。
四、气候要求
1.年平均气温应在10℃以上。
2.年降水量应在800-1500毫米之间。
3.年日照时数应在1200小时以上。
4.年相对湿度应在70%以下。
五、生态环境要求
1.生产地周围应无工业污染源。
2.生产地周围应无垃圾堆放、污水排放等污染源。
3.生产地周围应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如森林、草原等。
相关标准
GB/T 19649-2018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范
GB/T 19648-2018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规则
GB/T 19647-2018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管理规则
GB/T 19646-2018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规范
GB/T 19645-2018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