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822-2013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通则
发布时间:2013-05-15 实施时间:2013-09-01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通则是为了方便国内外人员使用而制定的标准。在国际化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们需要在公共场所使用英文标识,因此,规范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显得尤为重要。
该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的基本要求、译法原则、译法方法和译法示例。其中,基本要求包括标识的内容、形式、大小、颜色等方面的要求;译法原则包括准确性、简洁性、规范性、易读性等方面的原则;译法方法包括音译、意译、组合译等方法;译法示例则提供了一些常见的标识的英文译法示例。
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的双语标识英文译法,包括但不限于机场、车站、码头、商场、酒店、医院、学校、公园等场所。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公共场所双语标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方便国内外人员使用,促进国际交流和合作。
相关标准
- GB/T 2893.1-2005 标志和标识 第1部分:一般原则
- GB/T 2893.2-2005 标志和标识 第2部分:标志的设计原则
- GB/T 2893.3-2008 标志和标识 第3部分:标志的制作和使用
- GB/T 2893.4-2008 标志和标识 第4部分:标志的应用
- GB/T 2893.5-2008 标志和标识 第5部分:标志的维护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