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855-2013
煤炭生产企业主要工序能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3-08-23 实施时间:2013-10-01
煤炭是我国能源的主要来源,但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为了促进煤炭生产企业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国家制定了《煤炭生产企业主要工序能耗限额》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煤炭生产企业的主要工序,包括采掘、选煤、洗煤、煤制气、煤制油、煤制化学品、煤炭加工、煤炭运输等。标准规定了各个工序的能耗限额,企业应当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具体来说,标准规定了各个工序的能耗限额,包括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和单位产值能耗限额。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是指生产单位产品所需的能源消耗量,单位产值能耗限额是指生产单位产值所需的能源消耗量。企业应当按照这两个指标进行能耗控制,达到标准要求。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能耗限额的计算方法和监测方法。企业应当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能耗数据的收集、统计和监测,确保能耗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 DB11/T 1854-2013 煤炭生产企业节能技术要求
- DB23/T 1856-2013 煤炭生产企业能源管理规范
- GB/T 25932-2010 煤炭工业节能技术规程
- GB/T 25933-2010 煤炭工业节能评价方法
- GB/T 25934-2010 煤炭工业节能技术推广与应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