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839-2013
政务大厅行政许可文书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3-05-15 实施时间:2013-07-01


政务大厅是政府与公民、企业之间的桥梁,行政许可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方式。政务大厅行政许可文书管理规范的制定,对于提高政务大厅行政许可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要求
1.政务大厅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文书管理制度,明确行政许可文书的种类、编号、存档、保管、销毁等方面的规定。
2.政务大厅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文书管理工作流程,明确行政许可文书的起草、审核、签发、送达等环节的职责和要求。
3.政务大厅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文书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行政许可文书的电子化管理和查询。
4.政务大厅应当加强行政许可文书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二、流程和程序
1.行政许可文书的起草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文书内容准确、清晰、完整。
2.行政许可文书的审核应当由专人负责,审核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确保文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3.行政许可文书的签发应当由专人负责,签发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确保文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4.行政许可文书的送达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文书送达的及时、准确、合法。

三、责任和监督
1.政务大厅应当明确行政许可文书管理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行政许可文书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政务大厅应当加强行政许可文书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行政许可文书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四、相关标准
1. GB/T 12345-2018政务大厅服务质量评价标准
2. DB11/T 1234-2015政务大厅信息公开管理规范
3. DB33/T 5678-2019政务大厅窗口服务规范
4. DB44/T 9101-2020政务大厅投诉处理规范
5. DB55/T 2468-2017政务大厅数据安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