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856-2013
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电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3-08-23 实施时间:201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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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生产是一个能源消耗较大的行业,为了促进卷烟生产企业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国家制定了《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电耗限额》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电耗限额的计算方法、监测方法、评价方法和管理要求。其中,单位产品综合电耗限额是指卷烟生产企业在生产一定数量的卷烟产品时所消耗的电能总量与产品数量的比值,单位为千瓦时/万支。
该标准要求卷烟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制定能源管理计划,实施能源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综合电耗。同时,卷烟生产企业应当加强能源监测,定期对单位产品综合电耗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能源消耗过高的问题。
该标准适用于卷烟生产企业的能源管理和监测,对于促进卷烟生产企业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标准:
1. GB/T 23331-2012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2. GB/T 25915-2010 能源管理体系能源性能指标
3. GB/T 27922-2011 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绩效评价指南
4. GB/T 27923-2011 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绩效指标
5. GB/T 27924-2011 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绩效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