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965-2013
政务电话受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3-12-18 实施时间:2013-12-31


政务电话受理规范标准是为了规范政务电话受理工作,提高政务电话受理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和联系。该标准适用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为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而设立的政务电话。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政务电话受理的基本要求:政务电话应当公开、透明、便民,提供全天候服务,确保公众的合法权益。

2.政务电话受理的组织管理:政务电话受理工作应当有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的受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确保受理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便民化。

3.政务电话受理的技术要求:政务电话应当具备良好的通话质量和稳定性,受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受理系统和相关软件。

4.政务电话受理的服务要求:政务电话受理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公务”原则,对公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负责、及时的回答和处理,确保公众的合法权益。

5.政务电话受理的监督管理:政务电话受理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公众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政务电话受理规范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政务电话受理服务质量,增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信和沟通,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

相关标准:
1. GB/T 19580-2017 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服务规范
2.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应用指南
3. GB/T 27922-2011 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4. GB/T 27923-2011 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5. GB/T 27924-2011 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