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911-2013
非生物环境改良剂水产养殖使用规范
发布时间:2013-12-04 实施时间:2013-12-31
水产养殖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产业之一,但由于水质污染、水生态破坏等原因,水产养殖面临着诸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非生物环境改良剂被广泛应用于水产养殖中。本标准旨在规范非生物环境改良剂在水产养殖中的使用,保障水产养殖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1.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非生物环境改良剂在水产养殖中的使用。
2.使用方法
非生物环境改良剂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得超量使用或者错误使用。使用前应先进行试验,确定使用方法和使用量。
3.使用量
非生物环境改良剂的使用量应根据水体的污染程度、养殖密度、水体温度等因素确定。使用量应控制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范围内,不得超量使用。
4.使用注意事项
(1)非生物环境改良剂应在水产养殖的非生产期使用,避免对水产养殖的生产造成影响。
(2)使用前应先进行试验,确定使用方法和使用量。
(3)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水质变化,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使用。
(4)使用后应及时清理残留物,避免对水产养殖造成污染。
(5)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避免误食或误入眼睛等情况。
相关标准
GB 11607-1989 水产养殖用药物毒性试验方法
GB 11608-1989 水产养殖用药物残留限量
GB 11609-1989 水产养殖用药物标签、说明书和使用说明的编制
GB 11610-1989 水产养殖用药物质量控制
GB 11611-1989 水产养殖用药物包装、储存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