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教育服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婴幼儿是家庭教育服务的重点对象之一,因为这个阶段的婴幼儿正处于身体和智力发展的关键时期,家庭教育服务对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国家制定了DB22/T 2134-2014 0岁~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服务规范。
基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0岁~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服务对象、服务目标、服务原则、服务方式等方面的规定。其中,服务对象是指0岁~3岁的婴幼儿及其家庭,服务目标是促进婴幼儿身体、智力、情感、社交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服务原则是以婴幼儿为中心,以家庭为基础,以科学、规范、专业、人性化的方式进行服务,服务方式包括家访、咨询、指导、培训等。
服务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0岁~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服务的内容,包括婴幼儿健康管理、早期教育、家庭亲子关系、家庭环境营造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婴幼儿健康管理包括婴幼儿生长发育监测、疾病预防、营养指导等;早期教育包括婴幼儿认知、语言、运动、社交等方面的教育;家庭亲子关系包括父母与婴幼儿的互动、情感沟通、家庭教育方式等;家庭环境营造包括家庭安全、卫生、文化、艺术等方面的营造。
服务流程
本标准规定了0岁~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服务的流程,包括服务前、服务中、服务后三个阶段。其中,服务前阶段包括服务需求评估、服务计划制定、服务协议签订等;服务中阶段包括服务实施、服务记录、服务评估等;服务后阶段包括服务总结、服务反馈、服务跟踪等。
服务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0岁~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服务的标准,包括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效果标准、服务安全标准等方面的标准。其中,服务质量标准包括服务人员的素质、服务流程的规范、服务设施的完备等;服务效果标准包括婴幼儿身体、智力、情感、社交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服务安全标准包括服务场所的安全、服务设备的安全、服务人员的安全等。
服务质量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0岁~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服务的质量评价,包括服务质量评价、服务效果评价、服务满意度评价等方面的评价。其中,服务质量评价包括服务人员的素质、服务流程的规范、服务设施的完备等;服务效果评价包括婴幼儿身体、智力、情感、社交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服务满意度评价包括家长对服务的满意度、婴幼儿对服务的反应等。
相关标准
GB/T 19188-2017 家庭教育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19189-2017 家庭教育服务机构规范
GB/T 19190-2017 家庭教育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GB/T 19191-2017 家庭教育服务流程规范
GB/T 19192-2017 家庭教育服务效果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