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23-2015
城镇消防水鹤建设
发布时间:2015-09-01 实施时间:2015-10-01


城镇消防水鹤是城市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城市消防安全的重要设施。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城镇消防水鹤的建设,提高城市消防安全水平。

一、基本要求
1. 城镇消防水鹤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城镇消防水鹤应按照设计要求建设,保证消防水源的充足性和可靠性。
3. 城镇消防水鹤应设置在易于接近、操作方便、视野开阔的地方。
4. 城镇消防水鹤应设置在不影响城市美观和交通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技术要求
1. 城镇消防水鹤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2. 城镇消防水鹤的设计应考虑消防车辆的通行和操作,保证消防车辆能够顺利接近和操作。
3. 城镇消防水鹤应设置消防水泵和消防水箱,保证消防水源的充足性和可靠性。
4. 城镇消防水鹤应设置消防水枪和消防水带,保证消防设备的完备性和可靠性。
5. 城镇消防水鹤应设置消防水鹤标志,标明消防水鹤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三、验收规定
1. 城镇消防水鹤的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
2. 城镇消防水鹤的验收应由消防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城镇消防水鹤的验收应记录验收结果和验收人员签字,形成验收报告。

四、运行管理
1. 城镇消防水鹤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2. 城镇消防水鹤应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城镇消防水鹤应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相关标准
GB 50084-2001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城市规划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14-2015 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17945-2010 消防水源供水设施设计规范
GB 18451.1-2015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