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426-2016
糠醛工业污染物控制要求
发布时间:2016-12-09 实施时间: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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糠醛工业是指以稻壳、麦秸、玉米芯等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经过炭化、气化、液化等工艺生产糠醛、木醋液、生物质燃料等产品的行业。糠醛工业的发展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糠醛工业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减少糠醛工业对环境的污染,制定了本标准。
1.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糠醛工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限值,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其中,烟尘排放限值为30mg/m³,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为50mg/m³,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为100mg/m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为20mg/m³。
2.监测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糠醛工业污染物的监测方法,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方法。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监测。
3.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糠醛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标准。糠醛工业企业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控制,并定期进行监测和检测。
4.其他要求
本标准还规定了糠醛工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对污染物的监测和管理,确保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相关标准:
1. GB 16297-1996 烟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方法
2. GB 16157-1996 烟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方法
3. HJ 618-201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 HJ 633-2012 污染源自动监控技术要求
5. HJ 637-2012 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