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592-2016
失能人员照护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6-12-19 实施时间:2017-04-01
失能人员照护服务是指为失能人员提供的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支持、社交活动等服务。失能人员包括老年人、残疾人、患有慢性病或严重疾病的人等。失能人员照护服务是社会福利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失能人员照护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服务评价等方面的规范,以保障失能人员照护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具体内容如下:
1. 基本要求
失能人员照护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施,服务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失能人员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服务。
2. 服务内容
失能人员照护服务应当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支持、社交活动等方面的服务,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失能人员的需求和特点进行个性化定制。
3. 服务流程
失能人员照护服务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包括服务咨询、评估、制定服务计划、执行服务计划、服务记录等环节,确保服务的全程可控和质量可靠。
4. 服务质量
失能人员照护服务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以质量为先”的原则,建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改进。
5. 服务评价
失能人员照护服务应当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服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及时反馈评估结果,改进服务质量。
相关标准
GB/T 29490-2013 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29491-2013 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GB/T 29492-2013 社会福利机构服务流程规范
GB/T 29493-2013 社会福利机构服务人员素质要求
GB/T 29494-2013 社会福利机构服务计划制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