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095-2017
食用犬屠宰动物卫生检验规范
发布时间:2017-05-08 实施时间:2017-06-08


食用犬屠宰动物卫生检验是指对食用犬进行屠宰后的卫生检验。食用犬屠宰动物卫生检验的目的是保障食用犬肉制品的卫生安全,防止食用犬肉制品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食用犬屠宰动物卫生检验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本标准是在此基础上制定的,适用于食用犬屠宰动物卫生检验。

基本要求
食用犬屠宰动物卫生检验应当在符合卫生要求的场所进行。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检验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验项目
食用犬屠宰动物卫生检验的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感官检查、生理检查、病理检查、微生物检查、化学检查等。

检验方法
食用犬屠宰动物卫生检验的检验方法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体的检验方法应当根据检验项目的不同而确定。

检验标准
食用犬屠宰动物卫生检验的检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体的检验标准应当根据检验项目的不同而确定。

检验报告
食用犬屠宰动物卫生检验的检验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检验报告应当包括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标准、检验结论等内容。

相关标准
- GB 16548-2017 食用犬肉
- GB 3160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 GB 31604.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 GB 3160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 GB 31604.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重金属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