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行政区划代码是指为了管理和统计方便,对吉林省行政区域进行编码的一种标识符号。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吉林省行政区划代码的编制和使用,保证各级行政区划代码的唯一性和稳定性,为各类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提供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内的行政区划代码编制和使用,包括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行政区划。
编制原则
吉林省行政区划代码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代码应具有唯一性和稳定性,不得重复或更改。
2. 代码应具有层次性,能够反映行政区划的级别和层次。
3. 代码应具有连续性,能够反映行政区划的相邻关系。
4. 代码应具有规律性,能够便于记忆和使用。
编码规则
吉林省行政区划代码采用六位数字编码,其中前两位表示省份代码,后四位表示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代码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编排,同级行政区划代码之间相差100。
代码构成
吉林省行政区划代码的构成如下:
1. 省份代码:吉林省的省份代码为22。
2. 市级代码:吉林省下辖9个地级市,市级代码为01-09。
3. 县级代码:吉林省下辖60个县级行政区划,县级代码为101-160。
4. 乡级代码:吉林省下辖438个乡级行政区划,乡级代码为10101-16038。
5. 村级代码:吉林省下辖约1.5万个村级行政区划,村级代码为1010101-1603812。
代码分配和使用
吉林省行政区划代码的分配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各级行政区划代码应由省级行政区划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和分配。
2. 各级行政区划代码应在信息系统中得到广泛应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各级行政区划代码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唯一性和稳定性。
相关标准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1-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名称代码
GB/T 2261.2-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GB/T 2261.3-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和邮政编码
GB/T 2261.4-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