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646.4-2017
吉林省水利工程定额 第4部分: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发布时间:2017-06-12 实施时间:2017-08-12
施工机械是现代水利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其使用费用也是工程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施工机械的使用费用,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吉林省水利工程定额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的计算。施工机械台班费是指施工机械在工程建设中的使用费用,包括机械设备的折旧、维修、燃料、润滑油、耗材等费用。
施工机械台班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施工机械台班费 = 折旧费 + 维修费 + 燃料费 + 润滑油费 + 耗材费
其中,折旧费的计算方法为:
折旧费 = 机械设备原值 × 年折旧率 × 使用时间 ÷ 2000
维修费的计算方法为:
维修费 = 机械设备原值 × 年维修率 × 使用时间 ÷ 2000
燃料费的计算方法为:
燃料费 = 燃料单价 × 燃料消耗量
润滑油费的计算方法为:
润滑油费 = 润滑油单价 × 润滑油消耗量
耗材费的计算方法为:
耗材费 = 耗材单价 × 耗材消耗量
本标准还规定了各种施工机械的年折旧率、年维修率、燃料消耗量、润滑油消耗量和耗材消耗量等标准。具体标准详见本标准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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