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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用玄武岩纤维增强火山渣空心条板是一种新型的建筑材料,具有轻质、高强、隔热、隔音、防火、耐腐蚀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建筑墙体、屋面、隔墙、隔音、隔热等领域。本标准规定了该材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以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能。
1. 分类
建筑用玄武岩纤维增强火山渣空心条板按照其密度分为轻质、中质和重质三类,按照其厚度分为5mm、6mm、8mm、10mm、12mm、15mm、18mm、20mm、25mm、30mm等多种规格。
2. 要求
建筑用玄武岩纤维增强火山渣空心条板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观应平整、无裂纹、无明显变形;
(2)尺寸应符合规定,允许偏差应在规定范围内;
(3)密度应符合规定,轻质板材密度不得大于1.2g/cm³,中质板材密度不得大于1.5g/cm³,重质板材密度不得小于1.8g/cm³;
(4)抗压强度应符合规定,轻质板材抗压强度不得小于0.5MPa,中质板材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0MPa,重质板材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5MPa;
(5)导热系数应符合规定,轻质板材导热系数不得大于0.06W/(m·K),中质板材导热系数不得大于0.08W/(m·K),重质板材导热系数不得大于0.10W/(m·K);
(6)防火性能应符合规定,轻质板材防火等级不得低于B1级,中质板材防火等级不得低于A2级,重质板材防火等级不得低于A1级。
3. 试验方法
建筑用玄武岩纤维增强火山渣空心条板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17657-2013《建筑材料和制品 火灾试验方法》的规定。
4. 检验规则
建筑用玄武岩纤维增强火山渣空心条板的检验规则应符合GB/T 2828.1-2012《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比例抽样计划的程序》的规定。
5.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建筑用玄武岩纤维增强火山渣空心条板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 16483-2008《建筑材料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通则》的规定。
相关标准:
GB/T 17657-2013 建筑材料和制品 火灾试验方法
GB/T 2828.1-2012 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比例抽样计划的程序
GB/T 16483-2008 建筑材料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