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783-2017
兽用疫苗的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7-12-11 实施时间:2018-04-01


兽用疫苗是预防和控制动物疾病的重要手段,其质量和有效性直接影响到动物的健康和养殖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兽用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必须对其储存和运输进行规范管理。本标准旨在规定兽用疫苗的储存和运输管理要求,以确保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兽用疫苗的储存和运输管理。

2.术语和定义
2.1 兽用疫苗
指用于预防和控制动物疾病的疫苗。
2.2 储存
指将兽用疫苗保存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以保证其质量和有效性。
2.3 运输
指将兽用疫苗从一个地方运往另一个地方的过程。
2.4 管理规范
指对兽用疫苗的储存和运输进行规范管理的要求。

3.储存管理
3.1 储存环境
兽用疫苗应储存在温度适宜、干燥、通风、无异味、无有害气体和光线的环境中。
3.2 储存温度
兽用疫苗的储存温度应符合疫苗说明书中规定的要求,一般应在2℃~8℃之间。
3.3 储存记录
应建立兽用疫苗的储存记录,记录储存温度、湿度、光照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4.运输管理
4.1 运输环境
兽用疫苗的运输环境应符合疫苗说明书中规定的要求,一般应在2℃~8℃之间。
4.2 运输记录
应建立兽用疫苗的运输记录,记录运输温度、湿度、光照等信息,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4.3 运输过程中的保护措施
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使用保温箱、冰袋等,以保证疫苗的质量和有效性。
4.4 运输过程中的监测
在运输过程中,应定期监测疫苗的温度、湿度、光照等信息,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相关标准
GB/T 22470-2008 兽用疫苗质量控制规范
GB/T 22471-2008 兽用疫苗生产管理规范
GB/T 22472-2008 兽用疫苗检验规范
GB/T 22473-2008 兽用疫苗标签和说明书规范
GB/T 22474-2008 兽用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