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777-2017
秸秆微贮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7-12-11 实施时间:2018-04-01


秸秆微贮是指将秸秆进行切碎、压缩、密封、贮存等一系列工艺处理,使其在贮存期间不发生自燃、霉变等现象,以达到有效利用秸秆资源的目的。秸秆微贮技术是一项重要的农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对于解决农业废弃物处理、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适用于秸秆微贮的生产、检验、贮存和运输等环节,旨在规范秸秆微贮的生产技术,提高秸秆微贮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秸秆资源的有效利用。

1.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如下:
1.1 秸秆微贮:将秸秆进行切碎、压缩、密封、贮存等一系列工艺处理,使其在贮存期间不发生自燃、霉变等现象,以达到有效利用秸秆资源的目的。
1.2 切碎:将秸秆进行机械切割,使其成为一定长度的碎料。
1.3 压缩:将切碎后的秸秆进行压缩,使其体积减小,密度增大。
1.4 密封:将压缩后的秸秆放入密闭容器中,防止空气进入,减少氧气含量,防止自燃。
1.5 贮存:将密封后的秸秆放置在指定场所进行贮存,以达到有效利用秸秆资源的目的。

2.分类和要求
2.1 分类
秸秆微贮按照贮存时间分为短期微贮和长期微贮两种。
2.2 要求
2.2.1 秸秆微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2 秸秆微贮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2.3 秸秆微贮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稳定性,不得发生自燃、霉变等现象。
2.2.4 秸秆微贮应具有一定的营养价值,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2.2.5 秸秆微贮应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不得造成资源浪费。

3.试验方法
3.1 密封性试验
将密封后的秸秆放置在指定环境下,观察其是否发生自燃、霉变等现象。
3.2 营养价值试验
对秸秆微贮进行化学分析,测定其营养成分含量。
3.3 有害物质试验
对秸秆微贮进行有害物质检测,确保其不含有害物质。

4.检验规则
4.1 检验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检验资质。
4.2 检验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
4.3 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1 标志
秸秆微贮应在包装上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贮存期限等信息。
5.2 包装
秸秆微贮应采用密闭容器进行包装,以防止空气进入。
5.3 运输
秸秆微贮应采用封闭式运输,防止外界空气进入。
5.4 贮存
秸秆微贮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火的场所,防止自燃。

相关标准:
GB/T 2677-2006 秸秆贮存技术规程
GB/T 2678-2006 秸秆切碎机技术条件
GB/T 2679-2006 秸秆压缩机技术条件
GB/T 2680-2006 秸秆密封容器技术条件
GB/T 2681-2006 秸秆微贮质量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