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950-2018
沼泽湿地恢复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8-12-26 实施时间:2019-01-30


沼泽湿地是一种特殊的湿地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沼泽湿地面临着严重的退化和破坏。为了保护和修复沼泽湿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DB22/T 2950-2018《沼泽湿地恢复技术规程》。

该标准首先对沼泽湿地进行了定义和分类。沼泽湿地是指由于地形、气候、水文等因素形成的、具有特殊植被和土壤特征的湿地生态系统。根据水文条件和植被类型的不同,沼泽湿地可以分为沼泽、泥炭沼泽、针叶林沼泽、草甸沼泽等类型。

接着,该标准提出了沼泽湿地恢复的原则。沼泽湿地恢复应遵循生态系统恢复的基本原则,即以自然过程为基础,尽可能还原原始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同时,应根据沼泽湿地的特点和恢复目标,采取合适的恢复技术和管理措施。

该标准还详细介绍了沼泽湿地恢复的技术。恢复技术包括水文调控、植被恢复、土壤改良、生物控制等方面。其中,水文调控是沼泽湿地恢复的关键技术之一,通过调整水位和水文条件,恢复湿地的水文环境和生态功能。植被恢复是另一个重要的技术,通过引入适宜的湿地植物,恢复湿地的植被结构和生态功能。土壤改良和生物控制则可以改善湿地的土壤质量和生态环境,促进湿地的恢复和发展。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沼泽湿地恢复的监测和评估要求。监测和评估应包括湿地的水文、植被、土壤、生物等方面的指标,以及湿地的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等方面的评价。监测和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沼泽湿地的管理和恢复。

相关标准:
GB/T 19212-2011湿地分类与代码
GB/T 19213-2011湿地生态系统评价指南
GB/T 19214-2011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技术规范
GB/T 19215-2011湿地生态系统监测技术规范
GB/T 19216-2011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