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050-2019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19-05-27 实施时间:2019-06-17
放射性职业病是指在放射性物质接触下,职业人员因吸入、摄入或接触放射性物质而引起的疾病。放射性职业病的发生对职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同时也会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对于放射性职业病的危害评价显得尤为重要。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放射性物质的种类、数量、接触途径、职业人员的暴露情况等。评价的方法包括现场调查、实验室分析、计算模拟等。评价的结果应当包括职业人员的暴露剂量、危害程度、防护措施等信息,并应当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本标准要求评价报告应当包括评价的目的、范围、方法、结果、建议和措施等内容,并应当由专业人员编制。评价结果应当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和采纳,并应当在职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防护措施中得到应用。
相关标准
- GBZ 2.2-2007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 GBZ 2.3-20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
- GBZ 2.4-2014 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评价标准
- GBZ 2.5-2016 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评价方法
- GBZ/T 229.1-2016 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评价报告编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