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076-2019
儿童青少年视力普查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9-12-25 实施时间:2020-02-01


儿童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希望,视力健康是其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保障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国家制定了《儿童青少年视力保健规划(2016-2020年)》,提出了视力保健的目标和任务。其中,视力普查是视力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视力保健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标准适用于儿童青少年视力普查服务机构和人员,包括医疗机构、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本标准规定了儿童青少年视力普查的服务要求、流程、方法、数据管理和质量控制等内容。

1. 服务要求
视力普查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服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服务机构应当制定视力普查服务方案,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2. 流程
视力普查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预约、登记、检查、数据录入、结果反馈等环节。服务机构应当为每个受检者建立档案,记录受检者的基本信息、检查结果等信息。

3. 方法
视力普查应当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进行,包括裸眼视力、矫正视力、眼轴长度、眼压等检查项目。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受检者的年龄、性别、身高、体重等因素,选择适当的检查方法和设备。

4. 数据管理
视力普查的数据应当进行规范的管理,包括数据录入、数据存储、数据备份等环节。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质量控制
视力普查应当进行质量控制,包括设备校准、服务人员培训、质量评估等环节。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视力普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GB/T 28046-2011 儿童青少年健康体检规范
GB/T 28047-2011 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评价规范
GB/T 28048-2011 儿童青少年营养评价规范
GB/T 28049-2011 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评价规范
GB/T 28050-2011 儿童青少年听力评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