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104-2020
粮食收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规范
发布时间:2020-03-16 实施时间:2020-03-30


一、粮食收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
粮食收储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对于高风险的生产环节,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控,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同时,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隐患排查治理
粮食收储企业应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对于已经发现的隐患,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限期完成整改。同时,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粮食收储企业应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既要预防事故的发生,又要预防事故的扩大。对于可能发生的事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应急管理
粮食收储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演练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五、安全生产培训
粮食收储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同时,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明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方式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0-2011 风险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