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162-2020
拍卖企业商务信用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20-09-04 实施时间:2020-09-20


拍卖企业是指依法经营拍卖业务的企业,其商务信用评价是对拍卖企业在商务活动中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是保障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拍卖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拍卖企业商务信用评价行为,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规定:

1.基本要求
拍卖企业商务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公正、客观、科学、规范的原则,评价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可靠。

2.评价指标
拍卖企业商务信用评价指标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管理、服务质量、社会责任等方面,具体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
(2)企业管理制度、人员素质、信息化建设等经营管理方面;
(3)拍卖服务流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服务质量方面;
(4)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社会声誉等社会责任方面。

3.评价方法
拍卖企业商务信用评价方法应当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采用多种数据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自主申报、政府部门公开信息、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报告等,评价结果应当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

4.评价结果表述和使用
拍卖企业商务信用评价结果应当以评价报告的形式表述,评价报告应当包括评价指标、评价结果、评价结论等内容。评价结果应当作为拍卖企业商务活动的参考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投资者等对拍卖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依据。

相关标准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7922-2011 企业社会责任指南
GB/T 29490-2013 企业诚信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