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275-2021
“吉致吉品”品牌认证 通则
发布时间:2021-09-06 实施时间:2021-09-30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吉致吉品品牌认证的申请、审核、认证和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

二、术语和定义
2.1 吉致吉品:指吉林省吉致吉品商贸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
2.2 品牌认证:指对吉致吉品品牌进行认证的活动。
2.3 认证机构:指经吉致吉品商贸有限公司授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门从事品牌认证活动的机构。
2.4 认证证书:指认证机构颁发的证明吉致吉品品牌认证合格的证书。
2.5 监督管理:指认证机构对已认证的吉致吉品品牌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三、品牌认证的申请
3.1 申请条件
吉致吉品品牌认证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是吉致吉品的生产、销售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
(4)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2 申请材料
吉致吉品品牌认证申请人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品牌认证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产品标准化证书;
(5)产品广告宣传资料。

四、品牌认证的审核
4.1 审核程序
品牌认证审核程序包括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初审主要是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复审主要是对现场审核的结果进行审核。

4.2 审核内容
品牌认证审核内容包括企业资质、产品质量、品牌形象等方面的审核。

五、品牌认证的认证
5.1 认证程序
品牌认证程序包括现场审核、评审和颁发认证证书三个阶段。

5.2 认证标准
品牌认证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应当符合吉致吉品品牌认证的要求。

六、品牌认证的监督管理
6.1 监督管理内容
认证机构应当对已认证的吉致吉品品牌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对认证证书的有效期进行管理、对认证企业的生产、销售等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等。

6.2 监督管理措施
认证机构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抽样检验、投诉处理等措施对已认证的吉致吉品品牌进行监督和管理。

七、品牌认证的有效期和认证标志
7.1 品牌认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7.2 认证机构应当在认证证书上注明认证标志,并应当在认证企业的宣传资料中使用认证标志。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9490-2013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求
GB/T 27922-2011 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