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300-2021
种植业“品牌农产品”获证主体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1-11-26 实施时间:2021-12-15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品牌农产品逐渐成为市场上的热门产品。品牌农产品是指在特定的地理区域、生态环境、生产条件和生产技术等方面具有独特性和优势性的农产品,经过品牌建设和推广后,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品牌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需要有一定的管理规范和标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度。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品牌农产品生产、销售和管理的企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获证主体。获证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经济组织资格;
2. 具有相应的生产、销售和管理能力;
3. 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生产、销售和管理场所和设施设备;
4. 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生产、销售和管理人员。

获证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生产、销售和管理的协调和顺畅。同时,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生产、销售和管理人员,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获证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销售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制度和流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度。获证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对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获证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销售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同时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获证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体系,对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管理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和管理,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和信息安全。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度,促进农产品品牌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0-2011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规范
GB/T 22000-2019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