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1912-2011
渔港定级
发布时间:2011-10-10 实施时间:2011-11-10


渔港是指为渔业生产和渔业服务而建设的港口。渔港的定级评定是对渔港进行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手段,也是渔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渔港的分类
根据渔港的功能和规模,将渔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其中,一类渔港是指渔业生产和服务能力最强的港口,四类渔港是指渔业生产和服务能力最弱的港口。

2. 渔港的评定指标
渔港的评定指标包括港口基础设施、渔业生产和服务能力、管理水平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其中,港口基础设施包括码头、航道、堤防等设施;渔业生产和服务能力包括渔业生产设备、渔业服务设施等;管理水平包括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等;环境保护包括港口周边环境、水质等。

3. 渔港的评定等级
根据渔港的评定指标,将渔港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渔港是指渔业生产和服务能力最强、管理水平最高、环境保护最好的港口,D级渔港是指渔业生产和服务能力最弱、管理水平最低、环境保护最差的港口。

4. 渔港的评定程序
渔港的评定程序包括申报、初审、现场评定、评定结果公示等环节。其中,申报环节是指渔港向评定机构提交申请;初审环节是指评定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现场评定环节是指评定机构对渔港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定;评定结果公示环节是指评定机构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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