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1927.56-2011
大连连菜烹饪操作规程 清炖红鲷
发布时间:2011-12-27 实施时间:2012-01-27


清炖红鲷是大连地区的传统名菜之一,以其鲜美的口感和营养价值而闻名。为了保证清炖红鲷的质量和口感,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DB21/T 1927.56-2011《大连连菜烹饪操作规程 清炖红鲷》。

该标准规定了清炖红鲷的选材、加工、烹制、调味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选材要求
清炖红鲷的主料为红鲷,辅料为鸡肉、火腿、冬菇、竹笋、鲍鱼等。红鲷应选用新鲜、无异味、无刺、体形完整的鱼,重量应在500克以上。辅料应选用新鲜、无异味、无霉变的食材。

2.加工要求
红鲷应先去鳞、去鳃、去内脏,然后洗净,切成两片。鸡肉、火腿、冬菇、竹笋、鲍鱼等辅料应分别处理干净,切成适当大小的块状。

3.烹制要求
将红鲷片放入锅中,加入清水,大火烧开后撇去浮沫,改用小火炖煮30分钟左右。然后加入鸡肉、火腿、冬菇、竹笋、鲍鱼等辅料,再次炖煮20分钟左右。最后加入盐、味精、料酒、鸡精等调味料,烧开即可。

4.调味要求
清炖红鲷的调味料应选用优质的盐、味精、料酒、鸡精等,调味时应根据口感适量添加。

通过以上要求,可以保证清炖红鲷的质量和口感,使其更加符合消费者的需求。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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