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及其他工程建设过程中,常常会破坏山体植被,导致生态环境恶化。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恢复破损山体植被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本标准旨在规范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植被恢复工程的技术要求、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内容,以确保工程质量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1. 技术要求
1.1 恢复对象
本标准适用于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植被恢复工程。恢复对象包括破损山体、破损地面等。
1.2 恢复原则
恢复破损山体植被应遵循“生态优先、科学规划、适度恢复、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1.3 恢复目标
恢复破损山体植被的目标是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2. 工程设计
2.1 设计依据
破损山体植被恢复工程的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土壤类型、植被类型等因素。
2.2 设计内容
破损山体植被恢复工程的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生态环境评价;
(2)植被恢复方案;
(3)土壤改良方案;
(4)水土保持方案;
(5)植物配置方案;
(6)施工方案。
3. 施工
3.1 施工前准备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3.2 施工工艺
破损山体植被恢复工程的施工应采用科学、合理的工艺,包括土壤改良、植物配置、水土保持等。
3.3 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4. 验收
4.1 验收依据
破损山体植被恢复工程的验收应依据设计文件和本标准的要求进行。
4.2 验收内容
破损山体植被恢复工程的验收内容包括:
(1)植被覆盖率;
(2)植被成活率;
(3)水土流失控制效果;
(4)生态环境质量。
相关标准
GB/T 50429-2007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范
GB/T 50123-201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178-2019 植被恢复与修复技术规范
GB/T 50783-2012 植被恢复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50883-2013 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