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2174.5-2013
办事公开网运行管理 第5部分:考核评价
发布时间:2013-09-18 实施时间:2013-10-18


办事公开网是政府公开信息的重要平台,对于提高政府公开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办事公开网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需要对其进行考核评价。本标准旨在规范办事公开网运行管理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和方法,以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一、基本要求
1.考核评价应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客观的原则。
2.考核评价应根据办事公开网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
3.考核评价应注重综合评价,充分考虑办事公开网的各项管理工作和服务质量。
4.考核评价应定期进行,及时反馈评价结果,为办事公开网的改进提供依据。

二、考核内容
1.办事公开网的信息公开情况,包括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2.办事公开网的服务质量,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满意度等。
3.办事公开网的安全保障情况,包括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
4.办事公开网的管理情况,包括网站建设、维护、更新等。

三、考核方法
1.定量评价: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对办事公开网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评价。
2.定性评价: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对办事公开网的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定性评价。
3.综合评价: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核结果处理
1.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和不足之处。
2.制定改进措施,针对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改进。
3.对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改进效果。

五、考核报告编制
1.考核报告应包括考核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结果、问题和不足之处、改进措施等内容。
2.考核报告应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办事公开网的运行管理情况。
3.考核报告应及时编制和发布,为办事公开网的改进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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