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2213-2013
狐貉产地检疫规程
发布时间:2013-12-12 实施时间:2014-01-12


狐貉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动物,其毛皮被广泛用于制作衣物和饰品。为了保障狐貉的质量和安全,防止疫病传播,需要对狐貉进行产地检疫。本标准规定了狐貉产地检疫的要求和程序。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狐貉的产地检疫。

2. 检疫要求
2.1 狐貉的产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动物卫生和防疫的法律法规要求。
2.2 狐貉必须经过检疫合格后方可出栏。
2.3 狐貉必须在指定的检疫场所进行检疫。
2.4 狐貉必须接受检疫人员的检查和采样。
2.5 狐貉必须接受必要的治疗和隔离措施。

3. 检疫程序
3.1 狐貉出栏前必须进行检疫。
3.2 检疫人员对狐貉进行检查和采样。
3.3 采样送检,等待检测结果。
3.4 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出栏。

4. 检疫记录
4.1 检疫人员必须对每批狐貉进行检疫记录。
4.2 检疫记录必须包括狐貉的数量、来源、检疫结果等信息。
4.3 检疫记录必须保存至少两年。

5. 检疫标志
5.1 检疫合格的狐貉必须标注检疫标志。
5.2 检疫标志必须包括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编号等信息。

相关标准
GB/T 17236-2008 动物检疫通则
GB/T 17238-2008 动物检疫采样方法
GB/T 17239-2008 动物检疫检测方法
GB/T 17240-2008 动物检疫处理方法
GB/T 17241-2008 动物检疫记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