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2588-2016
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6-03-18 实施时间:2016-05-18


退化柞蚕场是指由于人类活动、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柞蚕场土地退化,柞树林逐渐消失,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为了恢复退化柞蚕场的生态环境,保护柞树资源,本标准制定了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技术规程。

1. 技术要求
1.1 生态环境要求
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应当符合当地的生态环境要求,包括气候、土壤、水文等方面的要求。
1.2 植物要求
柞树和红松是本标准中主要的植物种类,应当符合当地的生态环境要求,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生长能力。
1.3 技术要求
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的技术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具有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2. 技术指标
2.1 植被覆盖率
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的植被覆盖率应当达到80%以上。
2.2 生物多样性
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应当具有较高的生物多样性,包括植物、动物等方面的多样性。
2.3 生态功能
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应当具有较好的生态功能,包括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等方面的功能。

3. 技术措施
3.1 土地治理
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的土地应当进行治理,包括改善土壤质量、调整土地利用方式等方面的措施。
3.2 植树造林
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应当进行植树造林,包括柞树、红松等植物种类的种植。
3.3 生态修复
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应当进行生态修复,包括湿地修复、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措施。

4. 技术方法
4.1 种植技术
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的种植技术应当符合当地的生态环境要求,包括选种、育苗、移栽等方面的技术。
4.2 生态修复技术
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的生态修复技术应当符合当地的生态环境要求,包括湿地修复、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技术。

5. 技术流程
5.1 前期准备
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的前期准备包括调查研究、规划设计等方面的工作。
5.2 实施阶段
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的实施阶段包括土地治理、植树造林、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工作。
5.3 后期管理
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的后期管理包括养护管理、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6. 技术评价
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的技术应当进行评价,包括植被覆盖率、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等方面的评价。

7. 技术管理
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柞树-红松混交林的技术应当进行管理,包括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管理。

相关标准:
GB/T 1872-2005 柞树种质资源分类与评价
GB/T 1873-2005 柞树种子质量检验方法
GB/T 1874-2005 柞树苗木质量检验方法
GB/T 1875-2005 柞树林分调查方法
GB/T 1876-2005 柞树林分计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