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2597-2016
辽宁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6-03-18 实施时间:2016-05-18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然而,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给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威胁。为了及时发现和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保障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安全,辽宁省制定了《辽宁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包括森林、林木种苗、城市绿化、果树、茶叶等林业生产领域。本规程的实施单位为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及其下属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本规程规定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的基本要求,包括监测目的、监测对象、监测范围、监测时间、监测人员等。监测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和掌握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流行和危害情况,为制定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监测对象包括林木、种苗、果树、茶叶等林业生产领域的主要有害生物;监测范围包括全省范围内的林业生产领域;监测时间根据不同的有害生物和监测指标确定;监测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林业知识和监测技能。

本规程还规定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的方法,包括实地调查、诱捕、标本采集、室内鉴定等。实地调查是指对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分布、危害程度等情况进行实地观察和调查;诱捕是指利用诱捕器等工具对有害生物进行捕捉和监测;标本采集是指采集有害生物的标本进行鉴定和分类;室内鉴定是指对采集的标本进行鉴定和分类。

本规程还规定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的指标,包括有害生物的种类、数量、分布、危害程度等。不同的有害生物和监测对象应选择不同的监测指标,以便更好地反映有害生物的危害情况。

本规程还规定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的频次,包括日常监测、定期监测、专项监测等。日常监测是指对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分布、危害程度等情况进行日常观察和记录;定期监测是指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对有害生物进行监测;专项监测是指对某一特定有害生物进行重点监测。

本规程还规定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包括监测结果、分析和评价、建议和措施等。监测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有害生物的危害情况和监测结果,为制定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相关标准:
GB/T 19212-2011 森林病害调查技术规程
GB/T 19213-2011 森林虫害调查技术规程
GB/T 19214-2011 林木种苗病虫害调查技术规程
GB/T 19215-2011 果树病虫害调查技术规程
GB/T 19216-2011 茶树病虫害调查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