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2735.4-2017
绒山羊养殖技术规程 第4 部分 粪污处理
发布时间:2017-02-23 实施时间: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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绒山羊养殖是我国重要的畜牧业之一,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处理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规范绒山羊养殖场的粪污处理,保护环境,提高养殖效益,制定了DB21/T 2735.4-2017 绒山羊养殖技术规程 第4 部分 粪污处理标准。
该标准要求养殖场应建立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包括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等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 粪污收集:应采用密闭式收集方式,避免粪污外溢和污染环境。收集设施应具备防腐蚀、耐用、易清洗等特点。
2. 粪污贮存:应采用密闭式贮存方式,避免粪污外溢和污染环境。贮存设施应具备防腐蚀、耐用、易清洗等特点。
3. 粪污处理:应采用科学合理的处理方式,包括厌氧发酵、好氧处理、堆肥等。处理设施应具备处理效率高、处理时间短、处理成本低等特点。
4. 粪污利用:应采用科学合理的利用方式,包括作为有机肥料、生物质能源等。利用设施应具备利用效率高、利用成本低等特点。
此外,该标准还要求养殖场应定期对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清洗,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相关标准:
GB/T 23469-2009 畜禽养殖场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GB/T 23470-2009 畜禽养殖场环境质量标准
GB/T 23471-2009 畜禽养殖场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GB/T 23472-2009 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规范
GB/T 23473-2009 畜禽养殖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