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2883.2-2017
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第2部分:兽药生产企业
发布时间:2017-11-16 实施时间:2017-12-16


兽药生产企业是生产兽药的企业,其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原材料、设备、工艺等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非常重要的。DB21/T 2883.2-2017规范了兽药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基本要求
兽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权限,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兽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等。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权限,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和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评估和内部审核。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兽药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标准等。企业应当根据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和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4.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兽药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安全生产管理监测、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等。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和监测,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5.应急管理
兽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体系,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等。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职责,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评估,提高应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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