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包括国内货运代理企业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二、术语和定义
2.1 货运代理: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代表委托人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订运输合同,代表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有关手续,提供货物运输咨询、组织、协调、监督等服务的企业。
2.2 业务档案:指货运代理企业在从事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记录等的集合体。
2.3 档案管理:指对业务档案进行规范的建立、保存、使用、归档和销毁等管理活动。
2.4 档案保管人:指负责业务档案管理的专门人员。
2.5 档案室:指专门用于存放业务档案的房间或区域。
三、档案的建立
3.1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档案的建立、保存、使用、归档和销毁等管理活动。
3.2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按照业务流程建立业务档案,确保业务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3.3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对业务档案进行编号、分类、归档等处理,确保业务档案的易查性和可读性。
四、档案的保存
4.1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业务需要,制定业务档案保存期限,并在档案上注明保存期限。
4.2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对业务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标识等处理,确保业务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4.3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对业务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业务档案中的问题。
五、档案的使用
5.1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按照业务需要,合理使用业务档案,确保业务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5.2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对业务档案的使用进行记录,包括使用人员、使用时间、使用目的等信息。
六、档案的归档
6.1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按照业务需要,对已经完成的业务档案进行归档处理。
6.2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对归档的业务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标识等处理,确保业务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6.3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对归档的业务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业务档案中的问题。
七、档案的销毁
7.1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业务需要,制定业务档案销毁制度,并在档案上注明销毁时间。
7.2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对待销毁的业务档案进行审查,确保业务档案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7.3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对销毁的业务档案进行记录,包括销毁人员、销毁时间、销毁方式等信息。
八、档案的安全保密
8.1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档案安全保密制度,确保业务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8.2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对业务档案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级别,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8.3 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对业务档案的存储、传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安全控制,防止业务档案的泄露、损毁或篡改。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50321-201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22-200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