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2/T 0018-2021
地理标志产品 复州湾海盐
发布时间:2021-02-01 实施时间:2021-03-03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复州湾地区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复州湾海盐的质量要求、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

二、规定要求
1.质量要求
(1)外观要求:复州湾海盐应为白色或微黄色,无杂质、无结块、无结晶、无异味。
(2)化学指标:氯化钠含量不低于99.5%。
(3)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不得检出,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CFU/g。
(4)重金属指标:铅、镉、汞、砷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

2.生产工艺
(1)原料采集:复州湾海盐的原料为海水,应在无污染的海域采集。
(2)晒盐工艺:采用传统的晒盐工艺,即将采集的海水放置在晒盐场上,经过自然晒干、晒结晶、晒成盐的过程。
(3)包装储存:复州湾海盐应在无尘、无异味、干燥的环境下包装储存,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

3.检验方法
(1)外观检验:目测法。
(2)化学指标检验:滴定法。
(3)微生物指标检验:平板计数法。
(4)重金属指标检验:原子吸收光谱法。

相关标准
GB/T 191-201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6682-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水质规范
GB/T 5009.12-2017 食品中铅、镉、汞、砷的测定
GB/T 6688-2008 食品微生物学通则
GB/T 17215.321-2008 食盐中氯化钠含量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