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382-2021
辽宁省海水养殖尾水控制标准
发布时间:2021-01-28 实施时间:202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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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养殖是一种重要的水产养殖方式,但是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尾水会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海洋生态平衡。为了保护海洋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辽宁省制定了《辽宁省海水养殖尾水控制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海水养殖企业的尾水排放标准和控制要求。其中,对于不同种类的海水养殖,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对于贝类养殖,标准规定了贝类养殖区域的水质要求,以及贝类养殖区域的尾水排放标准和控制要求;对于海藻养殖,标准规定了海藻养殖区域的水质要求,以及海藻养殖区域的尾水排放标准和控制要求。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海水养殖企业应当建立尾水排放监测系统,对尾水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监测数据。同时,标准还规定了海水养殖企业应当建立尾水处理设施,对尾水进行处理后再进行排放。
总之,该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辽宁省海水养殖行业的尾水排放,保护海洋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标准:
1. GB 3097-1997《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 GB 3838-2002《环境质量标准》
3. DB11/T 3381-2021《辽宁省海水养殖环境保护标准》
4. DB21/T 3383-2021《辽宁省海水养殖废弃物处理标准》
5. DB21/T 3384-2021《辽宁省海水养殖水质监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