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2T 0025.3-2021
检验检疫口岸电子数据交换标准 第3部分:放行
发布时间:2021-04-02 实施时间:2021-05-02


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口岸检验检疫工作也越来越重要。为了提高口岸检验检疫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推动口岸贸易便利化,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检验检疫口岸电子数据交换标准》。该标准分为多个部分,其中第3部分是关于放行的标准。

放行是指在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后,确认货物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可以放行的过程。放行的过程需要进行数据交换,以保障放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本标准规定了放行数据交换的要求,包括数据元素、数据格式、数据交换方式、数据交换流程、数据交换安全等方面。

数据元素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放行所需的数据元素,包括货物信息、检验检疫信息、放行信息等。这些数据元素需要在数据交换过程中进行传输和处理,以保障放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数据格式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放行数据的格式,包括XML格式和JSON格式。这些格式可以满足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需求,以保障数据交换的便捷性和兼容性。

数据交换方式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放行数据的交换方式,包括FTP方式、HTTP方式、SOAP方式等。这些方式可以满足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需求,以保障数据交换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数据交换流程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放行数据的交换流程,包括数据发送、数据接收、数据处理等环节。这些环节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以保障数据交换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数据交换安全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放行数据交换的安全要求,包括数据加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等。这些要求可以保障数据交换的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总之,本标准规定了检验检疫口岸电子数据交换放行的数据元素、数据格式、数据交换方式、数据交换流程、数据交换安全等要求,以保障检验检疫口岸电子数据交换放行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和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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