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制定了DB21/T 3541-2021 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创建评价 创建指南。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创建评价的基本要求
创建评价的基本要求包括创建评价的目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等方面。其中,评价原则包括科学性、公正性、客观性、可操作性、可持续性等。
二、创建评价的程序
创建评价的程序包括创建评价的准备工作、创建评价的实施、创建评价的结果处理等方面。其中,创建评价的实施包括创建评价的组织、创建评价的方法、创建评价的时间等。
三、创建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创建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包括创建评价的主要内容、创建评价的评价标准等方面。其中,创建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监测、食品安全应急等方面。
四、创建评价的结果处理
创建评价的结果处理包括创建评价的结果分析、创建评价的结果报告等方面。其中,创建评价的结果分析包括创建评价的结果评价、创建评价的结果反馈等方面。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食品安全水平,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食品。
相关标准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重金属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