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647-2022
海洋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方法
发布时间:2022-10-30 实施时间:2022-11-30


海洋渔业水域是指渔业生产活动所涉及的海域,其环境质量对于渔业资源的保护和渔业生产的发展至关重要。为了科学评价海洋渔业水域的环境质量,保障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本标准制定了海洋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方法。

评价指标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包括水质、底质、生物、海洋垃圾等方面的指标。其中,水质指标包括水温、盐度、溶解氧、pH值、营养盐、有机物、重金属等;底质指标包括颗粒物、有机碳、氮、磷等;生物指标包括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等;海洋垃圾指标包括塑料、金属、玻璃等。

评价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的方法,包括采样、分析、计算和评价结果的判定等。采样时应根据不同的指标选择不同的采样方法和采样点位,确保采样结果的准确性和代表性。分析时应采用标准方法进行分析,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计算时应根据不同的指标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得出各项指标的评价结果。评价结果的判定应根据评价指标的标准值和评价结果的得分情况进行判定,得出综合评价结果。

评价报告的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渔业水域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报告的内容、格式和编写要求等。评价报告应包括评价目的、评价方法、评价结果、评价结论和建议等内容,格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编写评价报告时应注重科学性、客观性和可读性,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相关标准
GB 3097-1997 海洋水质标准
GB 17378-2007 海洋底质质量标准
GB/T 12763.2-2007 海洋环境监测规范 第2部分:海洋生物监测
GB/T 31905-2015 海洋垃圾分类与标记
GB/T 31904-2015 海洋垃圾监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