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旅游是一种特殊的旅游形式,其利用水的特点决定了其对水资源的需求量较大。同时,温泉水中含有较高浓度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对环境的影响也较为显著。为了保护温泉资源和环境,促进温泉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温泉旅游利用水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和管理。
2. 规定内容
2.1 污染物排放限值
温泉旅游利用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1。
表1 温泉旅游利用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序号 | 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 ---- | ---- | ---- |
| 1 | 总磷 | 0.5mg/L |
| 2 | 总氮 | 5mg/L |
| 3 | 氨氮 | 2mg/L |
| 4 | 氟化物 | 8mg/L |
| 5 | 氯离子 | 200mg/L |
| 6 | 硫酸盐 | 500mg/L |
| 7 | 溶解性总固体 | 1000mg/L |
| 8 | 悬浮物 | 50mg/L |
| 9 | 石油类 | 0.1mg/L |
| 10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5mg/L |
| 11 | 其他有害物质 | 按国家或地方标准执行 |
2.2 监测方法
温泉旅游利用水污染物排放的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2.3 监测频次
温泉旅游利用水污染物排放的监测频次应按照表2执行。
表2 温泉旅游利用水污染物排放的监测频次
| 序号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 ---- | ---- | ---- |
| 1 | 总磷、总氮、氨氮、氟化物、氯离子、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每月1次 |
| 2 | 其他有害物质 | 按国家或地方标准执行 |
2.4 监测报告
温泉旅游利用水污染物排放的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数据、监测结果分析和处理措施等内容,并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上报。
2.5 排放标志
温泉旅游利用水污染物排放的排放口应设置排放标志,标志应包括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限值等信息。
相关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7-1997 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85.3-2007 水质监测规范 第3部分:水中氨氮的测定
GB 5085.4-2007 水质监测规范 第4部分:水中总氮的测定
GB 5085.5-2007 水质监测规范 第5部分:水中总磷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