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 509.4-2012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2012-06-06 实施时间:2012-08-01


医疗机构是公共场所中比较特殊的一类,其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也相对较高。为了保障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DB15/ 509.4-2012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医疗机构标准制定了一系列的要求。

首先,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这些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且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其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此外,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防演练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等环节,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最后,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医疗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和图示,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和患者的消防安全意识。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2017 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 50352-2005 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17945-2010 消防安全标志设计规范

GB 16806-2010 消防设施维护和检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