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591-2013
蒙餐 汽锅牛尾
发布时间:2013-10-30 实施时间: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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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餐饮是中国传统餐饮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汽锅牛尾是蒙古族餐饮中的一道特色菜品。汽锅牛尾以牛尾为主要原料,配以多种中草药和调料,经过长时间的炖煮而成,具有鲜香味美、营养丰富的特点。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规范蒙古族餐饮行业中汽锅牛尾的制作和销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DB15/T 591-2013《蒙餐 汽锅牛尾》标准规范。
该标准规范了汽锅牛尾的原材料、制作工艺、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原材料要求使用新鲜、无污染的牛尾,配以适量的中草药和调料;制作工艺要求采用传统的炖煮方法,时间不少于3小时;质量要求包括外观、色泽、气味、口感等方面的指标;检验方法包括感官检验和理化指标检验;标志要求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包装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运输和储存要求避免受潮、受热、受冻等情况。
该标准规范的实施,有利于提高蒙古族餐饮行业中汽锅牛尾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增强消费者对该产品的信心和满意度,促进蒙古族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通则
GB 500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磷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