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798-2014
内蒙古地方菜 黄米炸糕
发布时间:2015-01-15 实施时间:2015-04-15


内蒙古地方菜黄米炸糕是一种以黄米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传统食品。黄米炸糕色泽金黄,口感酥脆,香味浓郁,是内蒙古地区的特色小吃之一。为了保证黄米炸糕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DB15/T 798-2014标准。

1.名称和分类
黄米炸糕是指以黄米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食品。按照制作工艺和形状的不同,可分为炸糕、炸球、炸条等。

2.要求
2.1 原料要求:黄米炸糕的主要原料为黄米,同时可添加适量的食用油、食盐、糖等辅料。
2.2 外观要求:黄米炸糕色泽金黄,表面光滑,无明显破损、裂纹、变形等缺陷。
2.3 物理指标:黄米炸糕的含水量不得超过10%,灰分不得超过1%。
2.4 化学指标:黄米炸糕中不得检出有害物质,如铅、砷等。
2.5 微生物指标:黄米炸糕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10^4CFU/g,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3.试验方法
3.1 外观检验:对黄米炸糕的色泽、表面光滑度、破损、裂纹、变形等进行检查。
3.2 含水量检验:采用干燥法进行检验。
3.3 灰分检验:采用燃烧法进行检验。
3.4 有害物质检验: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进行检验。
3.5 微生物指标检验: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进行检验。

4.检验规则
4.1 出厂前应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4.2 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符合标准要求为止。

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1 标志:黄米炸糕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5.2 包装:黄米炸糕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5.3 运输:黄米炸糕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震、防磨损等。
5.4 贮存:黄米炸糕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相关标准: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限量规定的有害物质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通则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5009.4-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