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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县炖鲤鱼是内蒙古地方菜之一,以其鲜美的口感和营养价值而闻名。为了保证托县炖鲤鱼的质量和口感,制定了DB15/T 723-2014标准。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地方菜托县炖鲤鱼的生产和质量检验。
2.原料
2.1 鲤鱼:应选用体形完整、鳞片鲜明、无异味、无病变的鲤鱼。
2.2 配料:应选用新鲜、无异味、无病变的食材。
3.制作工艺
3.1 清洗:将鲤鱼去鳞、去内脏、去头尾,洗净后切成块状备用。
3.2 煮汤:将配料放入锅中,加水煮沸后放入鲤鱼块,煮至鲤鱼熟烂。
3.3 调味:加入盐、味精、鸡精、料酒、姜片、葱段等调味品,煮至汤汁浓稠。
4.质量要求
4.1 外观:鲤鱼块形状完整,汤汁浓稠,色泽金黄。
4.2 味道:鲜美可口,汤汁鲜香,鲤鱼肉质细嫩。
4.3 包装: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
5.检验方法
5.1 外观检验:检查鲤鱼块形状完整,汤汁浓稠,色泽金黄。
5.2 味道检验:品尝鲤鱼汤汁,检查鲜美可口,汤汁鲜香,鲤鱼肉质细嫩。
5.3 包装检验:检查包装材料是否无毒、无异味、无污染。
6.标志
6.1 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6.2 包装上应标明“内蒙古地方菜托县炖鲤鱼”字样。
7.包装、运输、储存
7.1 包装:应采用无毒、无异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
7.2 运输:应避免碰撞、挤压、日晒雨淋等情况。
7.3 储存: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无异味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
相关标准: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通则
GB 5009.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