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以下简称本标准)是为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工作,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养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
二、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符合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科学合理,确保工程质量。
2.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程量和费用。
3.准确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准确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确保预算的准确性。
4.透明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公开透明,便于监督和管理。
三、编制方法
1.预算编制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工程量和费用。
2.预算编制应按照工程量清单和费用清单的形式进行,清单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量、单位、单价、金额等内容。
3.预算编制应按照工程分部分项的原则进行,分部分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4.预算编制应按照工程施工的时间顺序进行,分别编制各个施工阶段的预算。
四、定额标准
1.养护工程定额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定额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量、单位、单价等内容。
2.养护工程定额应根据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制定,确保定额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养护工程定额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订,确保定额的适用性和准确性。
五、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
相关标准
1. GB 50545-2010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技术规范
2. DB11/T 839-2015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
3. DB12/T 839-2015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
4. DB13/T 839-2015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
5. DB14/T 839-2015 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桥梁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