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007.3-2016
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第3部分:传染病监测
发布时间:2016-05-25 实施时间:2016-08-25
: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和人员流动日益频繁,口岸卫生检疫工作越来越重要。传染病是口岸卫生检疫的重点监测对象之一,因此,加强口岸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工作,提高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对于保障国家口岸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口岸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的基本要求、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数据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内容。其中,基本要求包括监测目标、监测范围、监测周期、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等方面的要求;监测内容包括传染病疫情、传染病病原体、传染病媒介和传染病相关因素等方面的内容;监测方法包括实验室检测、野外调查和信息监测等方面的方法;监测数据管理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管理;应急处置包括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调查和传染病疫情控制等方面的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口岸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工作,包括口岸卫生检疫机构、口岸卫生检疫实验室、口岸卫生检疫野外调查队伍和口岸卫生检疫信息中心等单位。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装卸、贮运标志和标记通用规则
GB/T 2828.1-2012 采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计划采样程序
GB/T 2829-2002 采样检验程序抽样表
GB/T 6682-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水质规范
GB/T 19495-2004 水质样品采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