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107-2017
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7-01-05 实施时间:2017-04-05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用信息已经成为了评价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依据。为了更好地利用信用信息,提高信用信息的质量和安全性,规范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流程,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等单位联合制定了《信用信息征集共享技术规范》(DB15/T 1107-2017)。
该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的基本要求:规定了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的目的、原则、范围、主体、义务等基本要求。
2. 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的技术要求:规定了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的技术标准、数据格式、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安全等技术要求。
3. 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的管理流程:规定了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的管理流程、信息征集、信息审核、信息共享、信息使用等管理流程。
4. 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的监督管理:规定了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的监督管理机制、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措施等监督管理要求。
该技术规范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流程,提高信用信息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信用信息的有效利用,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相关标准
GB/T 35273-2017 个人信用信息基本要素规范
GB/T 35274-2017 个人信用信息征集规范
GB/T 35275-2017 个人信用信息共享规范
GB/T 35276-2017 个人信用信息使用规范
GB/T 35277-2017 个人信用信息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