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103-2017
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7-01-05 实施时间:2017-04-05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用体系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信用信息的征集和共享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的管理行为,提高信用信息的质量和效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银保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DB15/T 1103-2017 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管理规范。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信用信息征集的基本要求。包括征集对象、征集方式、征集内容、征集程序等方面的要求。
2. 信用信息共享的基本要求。包括共享对象、共享方式、共享内容、共享程序等方面的要求。
3. 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的管理要求。包括征集共享机构的管理、信用信息的保护、信用信息的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4. 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的监督管理要求。包括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监督管理程序、监督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信用信息征集共享的管理行为,促进信用信息的有效利用,提高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保障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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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5275-2017 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管理规范
GB/T 35276-2017 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公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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