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189-2017
党政机关反恐怖防范要求
发布时间:2017-04-10 实施时间:2017-07-10
随着恐怖主义活动的不断升级,党政机关反恐怖防范工作越来越重要。本标准从基本要求、组织管理、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方面对党政机关反恐怖防范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基本要求
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反恐怖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反恐怖防范工作机制,制定反恐怖防范工作计划和预案,加强对反恐怖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反恐怖防范意识和能力。
组织管理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对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确保反恐怖防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安全防范
党政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要人员的安全保护,加强对来访人员和物品的安全检查,确保党政机关的安全稳定。
应急处置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GB/T 28000-2011 安全管理体系
GB/T 16556-2007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